2018年7月3日,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發布《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》,加快改善環境空氣質量,目標2020年VOCs排放總量較2015年下降10%以上。作為VOCs整治方案之一,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(SAMR)、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(SAC)陸續發布了多項涉及VOCs的國家強制標準,規范了涂料、膠粘劑、油墨和清洗劑中VOCs測試方法及含量限值。涂料、膠粘劑、油墨和清洗劑都屬于VOCs高風險物料,在電子電氣行業中應用廣泛,此次發布的國家強制標準中,有4項涉及電子電氣行業中使用的涂料、膠粘劑、油墨和清洗劑。
4項涉及電子電氣行業新標準概況如下:
法案標準編號標準名稱替代/新增標準管控項目
GB 30981-2020
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
GB 30981-2014
總VOC、苯系物總和、鹵代烴總和、多環芳烴總和、甲醇含量、其他有害物質等
GB 33372-2020
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
GB 33372-2016
總VOC、苯系物、鹵代烴、甲苯二異氰酸酯、游離甲醛等
GB 38507-2020
油墨中可揮發性有機化合物(VOCs)含量的限值
新增標準
總VOCs、不應人為添加的溶劑等
GB 38508-2020
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
新增標準
總VOC,鹵代烴總和,甲醛,苯系物總和等
以上國家強制標準均為2020年3月4日發布,除GB 38507-2020是在2021年4月1日實施外,其余3項標準均在2020年12月1日實施。這些標準的實施,將對行業產生重大影響。
為確保如期完成“打贏藍天保衛戰”既定目標,大力推進源頭替代,減少VOCs產生,要求企業做好涂料、膠粘劑、油墨和清洗劑等VOCs相關國家強制標準的實施準備工作,中國生態環境部先后發布了《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》、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、汾渭平原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和《長三角地區2020-2021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,為“打贏藍天保衛戰”提供政策支持。鑒于這些國家強制標準即將實施,第三方檢測建議涉及涂料、膠粘劑、油墨和清洗劑等VOCs高風險物料的企業需關注相關國家強制標準的要求,以確保標準實施后產品的合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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